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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地工廠合法化的最後一哩路,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後的用地變更辦法依法令條文順序重點如下:

1.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為「特定目的事業用地」

2.最晚要121年3月19日前要提出「用地計畫」

3.用地計畫需包含「太陽光電發電計畫」

4.隔離綠帶為1.5公尺,可內縮也可外擴

5.建蔽率70%,容積率180%

6.農地變更回饋金為公告現值50%,可分4期

7.用地計畫核準後二年內要完成補建照和使用執照並取得工廠登記證。可展延二年。

 

  • 農地工廠完成合法化流程後,可永久合法使用,並且資產價值倍增!

  • 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,歡迎指定可以從「納管」、「改善計畫」、「特定工廠登記」、「用地變更」和「補建照使照」一條龍服務的「如宜家開發-特定工廠&用地變更 建築師專業團隊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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